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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拳皇校园篇

第十一章:情非得已

在下午有课的时候,是睡觉最惬意的时候,看着风景入睡,会闻到ta身上飘来的味道,那种感觉,仿佛回到乡下,在烈日中尽情爆晒,空气混杂着牛粪与青草的味道,我记得,那是少年时光,追逐快乐的味道。

睡着时,偶尔也会有梦,梦醒后,谜糊的看着ta,才会醒悟过来,ta其实并没有兴趣答理我。小屁孩的颜值,不会引起ta的兴趣,哪里会发时间发现你的心灵美,连撩几句的兴趣都没有吧!还想着温柔说再见,不过是白日梦,聊以安慰的青春好作伴。

放学时,会和发小一起走一小段铁路,铁路边上有一户人家,一家子都不太正常,连他家狗看起来也是傻傻的,总会在门前傻屌的望着路人,很憎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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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阿志对着自己一气呵成的不知哪门子情书在那YY自得,这才叫情书嘛!那几个四眼仔,知道个屁,啥水平,啧啧,完美…

“看什么看!”阿志突然发现迟信在旁边偷看,忙用身子遮趴在课桌上挡住。

这只金毛存在的意义,只是证明土狗并不是它要找的主人,而荷尔蒙的意义,是告诉土狗,要么做更好的土狗,要么颓废自己...

“嘿嘿”,阿志显然很满意自己的脑洞,换过一张纸,决定又来一篇:

初恋就像青春痘。你不挤它,它痒,你挤它,它痛。你要不挤又不理它,它还越长越大,像个注满黄水的小珠子,挂在你脸上炫耀它的存在,最后你狠下心来用力挤掉脓包时,你“嗷”的一声喊痛。痛过之后心里面有种变态的快感,然后歇斯底里的喊道“还真TMD的爽”。这就是初恋,明明长在最不该长的地方,明明会让你的青春多几道疤痕,你却无法阻止它,你逃避、你装作懵懂、你决定用粉底掩盖它…但是,它就在那,无论你在不在乎、无论风雨、无论秋冬、无论甜苦、无论…

这是青春痘初开的季节,我把这个季节叫做“伤口上撒盐的月子”,为什么不叫日子,而叫月子,你傻啊,这是青春痘初开的季节,当然是月子啊。您想想,当你心中喜欢的人对你不理不睬,或是对别人喜笑颜开,伤感是不是扑面而来。

长叹息以掩涕兮,哀初恋之多涩,龙老师你能教导我吗?我是派大星,尘世间一个迷茫的小小书童,万分期待小龙女老师的青春关爱。

优秀,阿志不得不给自己一个满分,这还不把派大星的怨气给化解了,小龙女老师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的,想到得意处,阿志已经不能掩饰他内心的狂笑,嘴巴都憋出了猪叫声。

阿志正自得意的时候,派大星已经在门口不断焦急的探头探脑,好不容易看到阿志抬起头看到他,派大星更是使劲招手。阿志比了个OK的手势,把这几篇不知所谓的情书装好,想了想,又从课桌下面拿了几篇平时脑洞大开的无聊散文,一起堆叠好,才若无其事走出到课室门口偷偷塞到派大星手上。

派大星冲着阿志胸口就是一记轻拳,“够意思”。

阿志出奇不意的被派大星占了便宜,心里面藏着的那颗少女心瞬间炸裂了,狠狠的就把派大星推了个踉跄,派大星没防备下差点就跌个狗吃屎。

“我,扑惹…母…”派大星一脸不知所谓,潮州话脱口而出,看到阿志一脸凶狠样,派大星嘴里的脏话又缩了回去。

“你是不是方便面吃多了便秘影响脑回路啊,你下次再摸我,我K你啊!”

派大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悻悻的走回他教室,对于今天的这个阿志,派大星总觉得怪怪的,怪什么呢?怪可爱的,派大星心里这般莫明欢喜的这样想道。

阿志也回了课室,这时早读课下课铃响了,原来派大星这般焦急是怕被催着交作业。

“诶!阿志”

进到课室后有人叫他,却是他的三个闺蜜死党站到他身旁。

“你今天很古怪!你不是阿志,说,你是谁假扮的?把我们的真阿志怎么样了?”

“啊,黑珍珠,被你看出来了。”阿志又惊又喜,声音都颤抖了,以为黑珍珠认出了他的女儿身。

“看出来什么?我还以为你修仙了?变的这么古怪”黑珍珠的意思是阿志在装傻。“偷偷学了钢琴也不告诉我们,自己在那装逼,可恶啊你。”

“就是,肯定是想泡妞才藏着掖着,放着我们仨,貌若天仙的小公举不撩,还想着老牛吃嫩草,别以为我们看不出来。”

“就是,就是…”另两个闺蜜异口同声的附喝。

阿志心里面陡然一阵莫明失望,还以为有人能认出她呢。

失望归失望,阿志可不会做那无知少女的歇斯底里,所以回敬她们道。

“哇!!!你们仨个,说这种话,兔子都不吃窝边草,我怎么会吃你们这几棵班草,你们一定是想笑死我好继承我全套的《美少女战士》,你们恶毒啊你们。”

“哇哈哈哈哈…”四个人顿时一起没心没肺的笑起来。

“其实你也别转移话题,别耍赖了,我瞅见你了,你刚才一直在偷看瑶瑶。”阿丢饶有介事的说道。

阿志的笑容嘎然而止,然后故作神秘的说道“来来来,把耳朵凑过来,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你们可千万不能讲给别人听。”

这仨个闺蜜团一听有秘密八卦,马上来了精神,一起附耳凑到阿志旁边。

阿志压住声音说道“隔壁《一》班的派大星,知道吧?”

“知道…”仨人点了点头。

“他喜欢瑶瑶,又不敢表白,就托我帮他写情书。”

“哦,怪不得”,仨人都是那种恍然大悟又将信半疑的表情。

“其实我都叫派大星趁早死了这条心,瑶瑶哪有那么好泡的,他偏不信,唉!等着打脸吧”,阿志同样说的饶有介事,自己都差点信了。

“唔,我知道,这瑶瑶确实很高傲,很窜(方言:意思很自以为了不起),很清高”

“人家也有高傲的资本呀”黑珍珠一口反驳母夜叉道。

母夜叉顿时很不欢喜,“是,她是很漂亮,可是漂亮能当饭吃吗?天天在那高人一等,切…”

“切…”迟信一脸的不以为然,“谁稀罕看”。

“你是狗吧,不喜欢还瞄”

穿裙子的时候,ta的腋下有一道伤疤,有手指尾那么长,淡淡的,和肌肤的纹理稍显红,不细看,察觉不到,这种隐痕迹,是岁月冲淡的标记,我左手也有一条。

每一道伤疤里面都有故事,每一次看到的时候,我便记起,不知ta是否记得。

迟信惊恐的看着阿志,秒懂了(阿志这些行话是游戏机《街霸》人物里的绝招配音,阿志这样说就是摆明了如果再偷看就会挨揍)。

第十一章:情非得已

迟信收回了他那伸长脖子的眼神,心底下却有点心痒难挠,做为一个八卦的人,看到情书这种天下最好的八卦,怎么会心里忍的住,所以。

“其实我知道你写的是什么,我知道的”,迟信一脸笃定的跟阿志说。

“用不着,你一边凉快去”。

解决了迟信,阿志心想一封情书肯定是不够的,也肯定是无法打动小龙女的。所以阿志趁着自己现在脑洞大开的时候,决定再接再厉,再整它喵的几篇,让小龙女欲罢不能,想到这,阿志咬着笔杆子,又开始奋笔疾书:

我以为初中最美好的风景,就是我趴在桌子上睡觉,透过隔壁桌的衣袖,看到外面的风景。

那蓝天白云,迎着夏天的风,在ta的袖子上忽隐忽现,让人感觉时间好长、好长...一节课可以飘过无数朵雪白的棉花糖。

其实迟信是不知道的,他只是故意这样说,妄图让阿志不再防着他。

“矮油,咱们什么关系,我肯定不会说的,阿志,你给我看看呗,说不定我还能帮你出出主意呢?”

要是蒲公英盛放的日子,会拽一根竹条,细细的,甩起来很顺手的那种,顺着铁路把蒲公英拦腰甩断,那种莫名的快感,伴随着飞扬的小小伞,飘散在蓝天里,那是小小年纪遥不可及的梦。

也许追逐喜欢的ta,只不过是种荷尔蒙,味道对了,就开始痴迷,像路边看过的土狗,总会相互甩着尾巴闻一闻,直到偶尔一天,一只金毛贵宾犬在主人的疏忽下跑出来,惊艳了土狗的嗅觉。

迟信悻悻的说道“嘿,我刚才看了一点,声明是无意的啊,我看你写了:什么我明白我这辈子不会娶到她,但人生有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感觉,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不就写个爱情小说吗?我还不懂你的套路啊,写着写着又说某某女神得了不治之症、脑癌、子宫癌,要不就被车撞死,或是淹死,这些白痴梗,谁想不出来呀”

阿志根本不想和这个头脑简单的人争论什么,简直是浪费口水与生命。只是简单的对迟信终结了一句,“你再看,我就给你《街霸》无限连:哈又根、阿都根、三千布鲁根、来根来根、来根泡泡糖...”

“知道又有什么鸟用?就说你去老师那告发我不就得了,说那么一堆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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