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人若犯我》
人若犯我

第99章 番外之纸鹤

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坐了三个月,他的视线里开始出现一些扰人的东西。

粉红的信封、用番茄酱挤出爱心的午餐、女孩子擦着唇彩的嘴唇、和会不经意贴上来的□□。

十七八岁,正是少年人春心萌动的年龄。他不常照镜子,还不了解自己的模样是多么让人遐想,更不明白那一丝内向腼腆的禁欲气质,是让多少女同学心跳加速的□□。

在他的记忆里,总是有模模糊糊的人来来去去。

他记不住他们的脸,却能记住每个人的手。

男人的手、女人的手、细长的手指、粗壮的手指、明显的静脉血管、不明显的静脉血管、长的指甲、短的指甲、灰的指甲、手背光滑的、手背长金毛的……

他不记得那孩子的脸,只记得那双手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双都灵巧。他的目光随着她手上的硬币移动,脑中算着她施力的方向和大小。

眼看着那硬币朝自己飞来,他却仍在计算金属下落的位置,完全没有躲闪。

他去包里摸消毒纸巾,自己的手却被握住。她说了什么他完全记不清,只记得那双手接连塞给他两张一定经过许多人手的纸币。

极脏。

十七年来,除了表姐和外公,他从没和任何恒温动物有过这么亲密的肢体接触,一时不知所措,除了跑什么也不知道。

那之后的几个月,他每每想把已经消过毒的钞票物归原主,就会被对方拉住塞进更多,他又总是没出息地掉头就跑。

他想叫张超帮他,却不知如何组织语言开口,结果到了退学,也没能把钱还上。

他读过近千本书,却还是不知如何与人相处。

到了十八岁,他的一张设计图被国外某高校看中,他收到了大学的通知书。

得知外公给那学校捐了一座图书馆后,他将通知书剪成一厘米见方的纸片。

同年,他去参加了满是汗味的高考,其他部分轻而易举,作文写出来惨不忍睹,最后他去了本市一所大学。

在大学里,他渐渐学着和人交流。不住宿舍,晚上躺在床上,他会努力去复述同学们讲过的笑话。

两年后,他考过所有专业课考试,拿着毕业证逃了回来。

让他呆不下去的,是大学里混乱的男女关系,和随处可见的作弊现象。

就这样蹉跎到了快三十岁。

期间外公曾丢给他一笔钱,让他自己学着投资。

几年间他把股市和投资心理研究得仿若一张白纸,却仍旧无法正常与人交流。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是外公在饭后叹气:“可怜了金静的女儿,叫林轻是吧?小小年纪背上上一辈儿的烂事,和你一样倒霉。”

那故事的前因后果他也听过一些,却对此不太感兴趣。只是听说一个人为了自己没犯过的罪坐牢,心里极其不舒服。

那是他销毁通知书后第一次和外公吵架。

吵到最后,王凯行用拐杖敲他:“你书读得太多,心又太小。阿宏,你迄今为止对世界的认识都是从书里来的,书里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

自那以后,他再不开口。

那一天他偶然听到外公对秘书说:“金静的女儿出狱,李洐许还有动作。趁着他抓那小丫头不放,你们多找机会打探宏基情况。”

那天,他查出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和监狱地址,甩开张超和一众跟班,独自一人去了第七监狱门口。

那个女孩子,和他在书里读过的人不一样。

那个女孩子,和他三十二年间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虽然他在这方面的阅历实在少得可怜。

她让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脱裤子,她在雨夜里不要命地把他压在泥地里打,她用好听的声音给他讲故事,又在下一秒卸了他一边胳膊。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脸渐渐不再模糊。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记住她的话。

他就像一个摔碎了眼镜的近视患者,周围的世界都是朦胧一片,唯独那个人越来越清晰。

就好像工蚁对蚁后那样,他不自觉地接近,不自觉搜集她的信息,不自觉地去讨好。

他买来大量的恋爱教程,却读得一头雾水。他主动给张超等人写字,向他们请教追女孩子的诀窍。

“烈女怕缠郎。”张军师献计。

“我追我女朋友那会子,一天发几百条短信咧。”小胡子军师献策。

于是他开始学着发短信,开始一次次走出他的小屋子,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跟着她。

他没谈过恋爱,也没读过什么恋爱故事,他不明白恋爱里该有的那些惊心动魄和欲拒还迎,只是用追求真理的态度,很认真且直白地去追求那个女孩儿。

他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几面之缘的人动心,只是觉得如果非要找个人说话,他乐意和她说。

哪怕只是她说,他听。

他对那个玩硬币的小姑娘其实并没太大印象,只是一心想把钱还清,却没想到她会那么生气。

他不懂她为什么生气,想问又不知如何开口,就这么失魂落魄走了出去,等发现时,手机已经不在。

她找到公司门口,他其实是有点高兴的,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她就在眼前被撞飞出去,生死不明。

他从前在书里读到过一些古怪的句子。

比如说这一句,“疼得心跳都停止了”,他不明白神经反应怎么会导致心脏骤停。

再比如说那一句,“悔得肠子都青了”,他不懂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是怎么让消化系统变色。

直到那一天的那一刻,他声音颤抖地开口,才隐约明白了那些话的意思。

等她醒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坐在床边,觉得她一定还在生气,心里想的只是怎么向她道歉。

张超说,女人喜欢有本事的男人。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大的本事的就是折纸。

于是他折出了玫瑰花,又按她的要求连夜折出小桌子、小椅子、电冰箱、□□……

他折得很开心,比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没人打扰时还开心。

就好像回到了很小的时候,他坐在永远走不出去的客厅,折出一只纸鹤,给总是皱着眉头的母亲。

那时候母亲会亲一亲他。

他天真地期待她也能亲一亲他。

他知道自己有三个弟弟,除了偶尔会帮最小的弟弟打游戏通关,他对他们没什么印象。

他的大弟弟好像总是和他不对付,他外公又总是劝:“那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好歹还有外公,他才真正算没人疼没人爱,有些小事你不要太放在心上。”

他点头答应,回去后仔细想一想,他其实从未注意过那个弟弟都和自己说过什么,更不要说放在心上。

真正开始注意,是在他发现她好像喜欢自己的大弟弟之后。

他第一次主动靠近女孩子,过程不太顺利。

她的行事风格时常让他无法赞同,他想劝说她,不知如何开口,想帮她,又被拒绝,最后只能自己暗暗使劲儿,却总是赶不上她折腾的步伐。

她平时话多,看到那个人时却会性情大变,不是特别强硬就是特别软弱,总之和他看到的样子不太一样。他不懂那代表什么,只知道每次看到他们在一起,自己都无法集中注意力。

慢慢地,他明白,那是嫉妒。

他前三十二年过得无欲无求,却在第三十三个年头尝到了嫉妒的滋味。

他不常说话,却对人的情绪敏感。他渐渐明白了她的那些喜怒哀乐都是因为谁,也渐渐明白了她喜欢谁。

可他还是忍不住去表达,忍不住发笑话引起她的注意,忍不住坐在门外等着,忍不住做些小东西给她。

他学不会那些爱情里的技巧,只能像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一样毫无遮掩地表达。

他想,就算她不喜欢他,他至少也应该让她知道,他至少也应该努力。

听说女人喜欢有事业的男人,他走出自己的小世界,坐到了全是人的董事会上。

听说女人喜欢给她们花钱的男人,他当了真地去为她凑十亿。

听说女人喜欢能说会道得男人,他开始参加一些自己曾经不屑一顾的社交活动,试着与人攀谈。

他知道自己每一天都在改变,又觉得这也很好。

那个男人的结局,他其实早有预料。

外公没有让他牵扯进那件事。

他不是傻子,一直都知道信宏内部的动作,犯罪伏法,他觉得这没什么不对。

他不知道的是,那个弟弟会在最后提出那个请求。

不择手段。

他在这个词上沉默了十二秒,说了好。

他没想到她求死的意志那样决绝。

当看到她把碎玻璃比在脖子上时,他是不解的。

他想不通一个人为什么要殉情。

张超解释:假设你特别稀罕一个人,她死了,你什么感觉?

他坐在沙发上思考许久,想象如果她死了……

五秒后,他艰难地掏出纸巾,擦掉了额头上的汗珠。

他不能让她死!

那一天,他走进洗手间,站在淋浴下冲了好久。

穿好衣服,他吃下了盥洗台上的药片。

强-暴女人……这种事情他从前连听都不想听,现在却要身体力行地去做。

他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渐渐明白了外公的话。

他读书千本,听过上万的道理,却还是心甘情愿一脚踩进面前的污水。

那是他的第一次,他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让她高兴,他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不敢听她说话,只能忍着生涩的疼痛,在心里默算自己的频率。

完事之后,他坐在床边,想安慰她几句,却恨自己笨嘴拙舌,最后只能逃进洗手间,对着镜子里的裸-体发呆。

他并不是圣人,却一直严格地沿着自认为正确的道路前行,从未偏差。

他知道,这一段过去,会变成白衣服上的墨点,跟着他走过这一生,时刻提醒自己犯过的罪。

只要她活着。

如果这样留不住,他愿意就这么囚禁她一辈子。

总有一天她会想明白的,他心里的魔鬼这样说。

打断他的是铁链撞击床柱的声响。

王董睁开眼,发现自己被铐在床上,全身上下给剥得像个鸡蛋一样干净。

他红了脸。

身上的女人和七年前相比,少了一分决绝,多了一丝沉稳,只总是挂在嘴角的坏笑仍旧一成不变。

她穿着柔软的睡袍,托着只蜡烛骑在他小腹上,大腿内侧的嫩肉刮得他喉咙有些干。

“哟,烫醒啦?”她俯下身,蜡油一滴滴掉在他胸口,不太烫,有点暖。

他和他的泪痣害羞地偏过脸去,被她单手掰回来。

“王小黑?你装啊?你再装啊?昨天压了我三个小时的是谁?今天装出一副处-男样儿给谁看?”

昨天太过投入完全没注意时间的王小黑羞愧地闭上了眼。

两小时后……

在羞愧中半推半就最后又没控制住的王公子身体强健地把人从浴室里抱出来,开了小风慢慢给累得睁不开眼的那个吹头发。

呼~呼~呼~

她发丝飞扬,宛如回到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大风天。

呼~呼~呼~

她脸上有水珠,宛如回到泥地里打滚的那个雨夜。

呼~呼~呼~

她神情慵懒迷糊,宛如回到初次亲吻的那个雪天。

他递上一枚消过毒的硬币,被细软纤长的手指夹起,在指尖翻弄着。

他从未想过她就是自己找了十五年的女孩儿,他其实对那个女孩儿没有太多的印象。

可发现的那一天,他竟有些欣喜。

也许书上说的缘分,就是这个样子。

他只想做一座山,她来,他在,她走,他等。

关掉吹风机,他从床头拿起一只纸鹤,轻轻塞进她手中。

她困得不行,迷迷糊糊中把纸鹤凑到唇边亲了一口,又伸臂勾住他脖子,在脸颊上也亲了一口。

从五岁七个月零两天开始,他就不怎么说话。从六岁生日开始,不是有人来看他,就是他被送去见人。

自从见了那些人后,他的话更少了,外公常摸着他的头叹气:“大人造孽,苦的是我外孙。”

高中部的同学自然要懂事一些,就是不懂事的那些,碍于他的身份,也不敢太造次。

他默默把自己的桌子连腿擦了三遍,在最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

读完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他不觉得自己有病,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说话。

第99章 番外 之纸鹤

外公是他极少能记得的人之一,另外一个是大他五岁的张超。

六岁半的时候,他被送去学校。他不记得老师和同学说了什么,只记得从黑板上掉下来的粉笔灰。

专家们来了又走,他从他们的长篇大论里零星捕捉到几个词。

他喜欢冥想,去形象化四维空间,去想象量子的排位,去计算咖啡溅出时在杯子里的加速度。

王凯行给他请来许多老师,其中不乏头发花白的退休教授。他会偶尔听他们讲话,却极少发表意见,久而久之,老师们都摇着头辞去。

就这么在书堆里长到了十七岁,无论如何也生不出继承人的外公把他送回了莱茵学校。

半年后,他被外公派人从学校接回家,身后是同学们的“小哑巴跑啦”的口哨声。

那一年外公亲自教他认字,他开始爱上了读书,常常把自己关在洗手间,每看两小时书就去冲个澡,不然浑身不舒服。

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同桌身上开始散发的化学气味,背起书包走出教室。

就是在那时碰见了那双手。

阿斯伯格综合症、没有遗传史、无法确诊……

那时候网络还不发达,他磕磕巴巴地叫张超替他买书,然后一本本地啃。

一粒一粒,让他不能忍受。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