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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王爷过日子

第233章

不管是清蒸红烧还是做鱼汤,只要是鱼,父子俩就不挑。

“来,尝尝这鱼汤。”

花容亲自拿了碗,给父子俩一人盛了一碗,奶白色的鱼汤看起来十分不错,闻着也很香。

“姑娘,动了,鱼咬钩了!”

杏儿就在她旁边,看到鱼线晃动,立刻激动地道。

花容忙跟着收鱼线,果不其然,又有一条二尺来长的大鱼上了钩。将鱼取下来放到鱼篓里,回头去看儿子——“娘厉害不?今天咱们回去,让郑大厨做全鱼宴。”

“好喝么?”花容一脸期待的问儿子。

喆喆将一勺鱼汤咽下,摇了摇头:“没有以前好喝。”

至于差在哪里,他这么小的年纪,自然是说不出来的。

花容多少有些失望,但也心知郑大厨的手艺没有几个人能比的上。

“不错。”

凤至喝了两口,突然评价道。

花容不确定地道:“真的好喝?”

凤至点点头,一小碗喝完,竟然又要了一碗。

这下,花容是真的相信了,还有些小小的得意,看来她今晚跟着郑大厨做的鱼汤,还是挺成功的。毕竟,凤至的挑剔程度,可是比儿子更甚。

倒不是说他挑食,再难吃的食物这人也能面不改色吃下去。

让花容惊讶的是,一小盆鱼汤,最后竟然被凤至喝完了。虽然分量不是特别多,可这么喝完,还是会撑的慌吧?

看来,喆喆不喜欢,大概是口味不同的缘故。

这么想着,她倒是颇有成就感。

郑大厨见她兴致勃勃,本来想说的话,到底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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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个月,周兴嗣回来了,随他一起回京的,还有那位“黄老板。”

之后,花容才知道,“黄老板”可不兴黄,他和皇帝一个姓氏,名为凤锐。

“凤锐乃前太子的遗腹子?”

花容恍然,怪不得她觉得凤锐和皇帝长的像呢,据说那位前太子和当今皇帝凤临也有几分相像。这主要呢,都是遗传自他们的爹。

“正是如此,他从小被人灌输的就是夺回皇位,所以心中充满了仇恨。年纪稍长便在太子那些旧部的帮助之下,开始谋划复位。”

周兴嗣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可见心里也颇为震惊。毕竟,谁能想到,黄记竟然是前朝太子的儿子所经营?

“皇上一开始应该不知道吧?”花容还是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可我总觉得,皇上后来即便知道了,也一直对他有意宽容,这又是为何?”

总不会是因为这是他“大哥”唯一的血脉,所以不忍心了。对于皇室来说,凤锐的身份,那就是太子余孽,会动摇江山社稷的存在。

“这个,据说关系到前朝宝藏……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周兴嗣摇摇头,他只管把人抓回来,皇帝说不让管,接下来那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事儿。

“怪不得,他能那么快建立黄记,若是身后没有雄厚的财力,却是万万不能的。若说有什么前朝宝藏,倒是能够解释的通了。”

花容点点头,她一直都觉得,黄记的建立着实是快,可若是有人又有钱,自然不是难事。前太子的旧部,再加上宝藏,又有三皇子助力,黄记自然风生水起。

“如果不是师娘,他们或许真能成事也未可知。”

说到这里,周兴嗣看过来的目光,又不一样了。

“我?”

花容还真挺意外,这里面有她什么事儿?

“当初,正是因为师娘,黄记才元气大伤,不得不狗急跳墙,让朝廷发现了端倪。”

本国丝绸对黄记,对云锦的冲击,出乎人意料的大。也正是因为如此,黄记才不得不和三皇子提前加快谋反的进程。

花容倒是没有想过这个,可以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想来,景帝也是因着宝藏,没有立时对凤锐赶尽杀绝,只怕是要查出宝藏相关的更多秘密。

话还没说几句,周兴嗣的注意力就不在这上边儿了,这么久没见,喆喆一定想他了。

“喆喆这会儿也该睡醒了,去看看吧!”

花容好笑道,这兄弟俩还真是,儿子这边儿也是天天问——

想来,兴嗣不为亲人所喜,母家又不知所踪,他的所有感情便都倾注到了喆喆身上。

待吃晚饭的时候,花容自觉最近厨艺大涨,特地做了几个菜。

凤至照旧面不改色,一口饭一口菜,比往日里吃的还多些。

“怎么样?好吃么?”

花容略过儿子,又去问她身侧专心吃饭的周兴嗣。

“还好。”

周兴嗣看了他师父一眼,十分保守含蓄地道。

花容见状,哪儿还有不明白的——

这些饭菜她做出来之后,自然是有尝过的,味道其实真的可以。若是放在普通人家,她这手艺也算不错了。

可郑宽那是谁,京城数一数二的御厨,吃惯了他做的饭菜,旁人做的自然就显得难吃了……

就好比喆喆,从小都是吃郑宽做的饭菜,而今舌头早就被养刁了,但这当然也不是孩子的错!

得了,以后这饭还是让郑宽来做吧!所谓术业有专供,各有所长,她也就不在厨艺这一块儿折腾了。

凤至见状,其实也松了一口气,倒不是不乐意花容给他做饭吃,相反他心里是很高兴的。只是,每每看到她拿菜刀,这心就悬着……

这之后,花容又着人把庄里的路给平整了,池塘给挖的深了,就连鸡舍破旧的地方也让人给翻修了……

这让杨伯和杨嫂十分惶恐,王妃一来,这是把他们的活儿都给抢了。

杏儿这两天在给做喆喆肚兜,天气热了,晚上睡觉被子盖不住,又怕他着凉。就见花容在凉席上躺着看书,没一会儿又起来,疑惑道:“姑娘,你这是——”

花容叹了口气:“我这是闲的,好不容易没事儿了,想着好好歇歇,可这整天无所事事的,还是浑身不自在……”

最初刚穿来的时候她还想着当个混吃等死的米虫,可才两年多,转变之大就连她自己都没想到。

反倒是老爹,起来之后在庄里溜达两圈儿,看看书,下下棋,逗逗孙子……很是怡然自得。

杏儿好笑地道:“这些话本可都是最新的,姑娘以前不是最爱看么?还有这些点心,郑大厨做的,可一点儿不比心月姐姐差。”

花容摆摆手:“没意思的很,看了前边儿我都能猜到后边儿写什么,还不如看账本儿呢!”

杏儿随口道:“姑娘想做什么不成?想看账本儿,那就继续做生意呗!”

在她看来,如今姑娘想做什么,只怕也没有几个人能管得了。

“你说的倒也不错,只是这回可不能再明着来……”

花容眼睛一亮,立时来了精神,开始筹谋起来。随便开个什么铺子,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那,姑娘是打算搬回去?”

杏儿一顿,这要是做生意,自然还是回城方便。

“先不回去……”

花容想了想道,看的出来,不管是老爹还是喆喆,都更加喜欢这里的生活。

喆喆就坐在花容后边儿,听了这话,眼睛微微发亮,认真道:“娘好厉害!”

只是,手里的动作却不停,低头看看刚刚解开的一个玉环,眉头皱了起来,这样子,好像也不对……

不远处,两个下人见了,连忙上前背了鱼篓,然后恭恭敬敬地跟在后面。

晚上,果然是一桌全鱼宴,凤至和喆喆不愧是父子,俩人吃的十分欢畅。

算起来,兴嗣离家也有好些天了,不知道人抓到了没有。

河边,花容半倚着大树,面前一根钓鱼竿,一个时辰里,她已经钓了三条鱼。

花容看看儿子,安慰他道:“你还小呢,玩儿这个太早了,以后大了再玩也不迟。”

兴嗣临走之前,给喆喆买了这么个九连环,都好几天了,小家伙儿除了吃饭睡觉,抱着都不撒手。这么个小人儿,怎么可能解的开?

花容轻咳一声,不管是原身还是自己,好像都不擅长这种东西——“你的金球儿呢,那个不是挺好玩的么?”

“姑娘,这些差不多够了,再多了也是吃不完。”

杏儿看着篓子里满满当当的鱼,拦着花容不让她再继续。

眼看太阳快落山了,花容这才站起来道:“走吧,回去。”

“这东西,姑娘原来也有一个,好些天都没解开,最后就收到箱底儿再没拿出来过。”

杏儿笑着接话道,那个时候,姑娘应该是八九岁吧!

喆喆这会儿已经有专属的小勺子和小碗儿,吃起饭来有模有样,并不需要人喂。就见他小小的舀了一勺,放在唇边慢慢吹凉,之后才送到口中。

再看凤至,也是一样的动作。

喆喆抬起头,仍旧十分认真地回答“金球没意思,哥哥说,等我把这个解开,他就回来了。”

花容了然,原来,是想他哥哥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胎教真起了作用,喆喆自打出生就尤其喜欢兴嗣。

更何况,兴嗣买的这个,好像还是最难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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